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关于取消认证申请材料中翻译件的通知
2020-04-06    来源  : 中国留学网    作者  :  haixinnet

各位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人:

为简化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程序、方便留学回国人员,自2018年1月1日起,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不需再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。为保证认证办理进程,请同时持有国外源语言证书及英语证书的申请人,在提交源语言证书时,一并提交英语证书。

取消中文翻译件之后,申请人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仅包括本人照片、需认证证书、留学期间护照和授权声明。部分申请人有可能需要提供国别或区域特定材料,包括申请人本人提供的证书翻译件,具体情况请参见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说明》。

0
上一篇 : 关于开始执行《关于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涉假行为的处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 下一篇 : 关于对“开证明”服务进行调整的通知
相关资讯 / Hot
关于开始执行《关于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涉假行为的处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》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
关于停止提供认证书补办、换版本服务的通知
关于日本学历学位认证《授权声明》的重要提醒
关于办理日本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通知

返回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