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在认证申请材料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,今后还能再次提出认证申请吗?
2018年1月1日(不含)前被查实在认证申请材料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的申请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按照《关于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涉假行为的处理办法(试行)》(http://zwfw.cscse.edu.cn/cscse/xlxwrz/392236/392199/392205/index.html)进行处理。
2018年1月1日后被查实的,留服中心将依据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行为公示办法》(http://zwfw.cscse.edu.cn/cscse/xlxwrz/391587/391590/392247/index.html )处理,申请者因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实信息被列入失信行为公示名单的,留服中心在公示期间不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认证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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